珠海市第二中学创建于1980年,2001年被评定为“广东省一级学校”,2008年被评为“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近年来陆续被评为“广东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全国学生社团活动创新示范学校”“全国青少年标准化科普教育示范学校”“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广东省第三批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校”等,已成为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暨南大学等32所高校的优质生源基地。
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心理教师(临聘)1名,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一
招聘岗位
高中心理教师(临聘)1人
二
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备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良好的普通话表达能力;
3.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高中心理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5.具有一定的高中心理课程教学经验和心理活动组织经验,能胜任高中心理辅导、心理测查、心理访谈和危机干预工作。
三
报名时间
4月25日——5月10日
四
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珠海市第二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见二维码),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资料(电子版或者拍照)与报名表一起发至联系邮箱:2761015733@qq.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心理教师应聘+本人姓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五
录用方式及待遇
学校将电话通知确定录用者,录用后实行合同制管理,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学校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六
联系方式
黄老师,0756-2152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