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过半省份养老金计发基数涨幅或不会超过3.8%,希望你不在其中

发布时间:2024-04-15 15:16:49   

按照人社部的安排,从2020年开始,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份”)均需通过一步到位或逐年过渡的方式,将之前计算养老金使用的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调整为使用全口径平均工资(即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上海、浙江、贵州、黑龙江、新疆、西藏6地于2020年就直接使用了全口径平均工资计发养老金,而其它25个省份采取的是过渡方式。

但根据人社部的规定,采取过渡方式的,各省份每年确定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涨幅必须控制在人社部最高涨幅调控范围内。

从近几年的实际情况来看,人社部每年确定的涨幅调控比例基本上都是依据上年度养老金调整上涨幅度作为参考值。

比如,2020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涨幅为5%,2021年的人社部调控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涨幅也是5%;2021年养老金涨幅为4.5%,2022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调控涨幅为4.2%;2022年养老金整涨幅为4%,2023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调控涨幅同样是4%

按此规律推论,2023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涨幅是3.8%,那么,2024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调控涨幅正常应该不会超过3.8%。

也就是说,凡是采用过渡方式的省份,2024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涨幅大概率都不会超过3.8%。

不过,25个省份中,内蒙古海南省已经在2023年结束了过渡期,开始使用全口径平均工资计发养老金。而根据综合判断,今年,吉林、北京、辽宁、广东、宁夏大概率也会结束过渡期,迈入全口径平均工资计发养老金的行列。

这样算下来,截止到今年,很可能也就只有17个省份还在过渡期,所以,这17省份今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的涨幅或将不会超过3.8%了。

这17个省份,依据2023年过渡节奏快慢排序分别是广西、山东、陕西、青海、山西、福建、河南、江苏、甘肃、江西、天津、四川、河北、安徽、云南、重庆、湖南

换句话说,2024年在以上17省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将会受养老金计发基数涨幅不高影响,吃点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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