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0 08:48:01
距离2024年10月养老金并轨过渡期结束,已经不足7个月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待遇的核定方式,全国各地区基本保持统一,以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规定为准。对于绝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来说,新办法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还是比较好理解,分为四个方面的待遇,分别为: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 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新办法核定养老待遇时,主要与缴费年限、缴费档次和养老金计发基数相关联。 但是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老办法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很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却比较陌生,下面我们结合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的规定,一起来看看,养老金并轨过渡期结束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老办法如何计算养老待遇。 首先,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规定,养老金并轨过渡期内办理退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待遇的核定不仅需要考虑新办法核定养老待遇,还需要考虑老办法核定养老待遇,然后根据新老办法核定的养老待遇,进行对比,不低于老办法核定的养老待遇发放,不高于新办法核定的养老待遇发放。 而2024年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过渡期的最后一年,如果新办法核定的养老待遇,高于老办法核定的养老待遇,其中差额部分按照100%计发。也就是说新办法核定的养老待遇高于老办法核定的养老待遇,就按照新办法核定的养老待遇进行计发;反之则按照老办法核定的养老待遇计发。 其次,根据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中规定的老办法核定方式来看,老办法和定时不仅需要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还需要考虑到退休补贴标准、增加的退休费、工作年限、职工增长率。 我们以上海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参考,经查询中国统计年鉴的公开数据,上海市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0251元,折合月平均工资约为8354元。 假设上海市某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24年3月达到60周岁申请办理退休,其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为5500元,职务职级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为2854元,工龄为38年,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为700元。 另外以上海市去年工资增长率6.91%作为参考,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办理退休时,工龄38年,基本工资标准计发的比例为90%,则按照老办法核定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养老待遇约为: (5500×0.9+2854+700)×(1+6.91)^9=15516元。 再次,根据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提供的数据来看,其自2014年起开始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为1.8,视同缴费指数为2.1,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额约为177230元,职业年金账户总额约为265845元,其中视同缴费年限约为29年,实际缴费年限约为9年,按照新办法核定养老待遇,分为四个部分: 一是基础养老金 上海市2023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为12183元,每月计发的金额约为: 12183×(1+1.8)÷2×38×1%=6481元。 二是过渡性养老金 上海市过渡性养老金系数为1.0%,每月计发的金额约为:12183×2.1×29×1%=7419元。 三是个人账户养老金 计发月数139,每月计发的金额约为:177230÷139=1275元。 四是职业年金 每月计发的金额约为:265845÷139=1913元。 以上四项合计,该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新办法核定的养老待遇合计约为17088元,高于老办法核定的养老待遇15516元,则按照新办法核定的养老待遇计发,每月发放的基本养老金约为15175元,另外每月还可以享受职业年金1913元。 需要注意的是,职业年金部分,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总额发完为止,并不是和基本养老待遇一样发放终身。 综合上述情况来看,2024年10月养老金并轨过渡期结束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仍旧需要采用老办法核定养老待遇,然后与新办法进行对比,这样一来既可以保证养老待遇不低于老办法,同时也不高于新办法,与此同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所在地区养老待遇理顺,还可以享受差额部分的待遇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