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问题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尤其是社保缴纳年限不足15年的人群,他们对于能否顺利退休充满了疑问。最近,长沙市人社局针对这一问题给出了官方的解答,让人们对于退休政策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李先生今年满60岁,准备退休,但他的社保只缴纳了12年,他曾在部队服役,1985年退役,他不确定自己是否能够正常退休,因为他听说社保要缴满15年才行,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军龄可以算作“视同缴费年限”,所以他的12年实际缴费年限加上5年视同缴费年限,总共17年,完全符合退休条件。 这个“视同缴费年限”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领取养老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及社保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这里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就是职工或个体参保人员已经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而视同缴费年限则是在应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之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或连续工作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在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实施之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或是工作年限,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后要视同为缴费年限。这里的关键词就是“视同”两个字。意思就是虽然没有实际缴费,但要和实际缴费来同等对待,来同等执行。 不同人群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方式也有所不同, 比如,国有企业原固定职工从1992年7月开始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之前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对于非公有制企业或单位的职工,如果有军龄或知青年限,也可以算作视同缴费年限。 认定完成视同缴费年限,这期间的养老缴费基数都会被认定为过渡性养老金累加到自己总的养老金当中,可以多获得一部分养老金待遇。那么,如果需要申请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可以通过单位(公司)为个人申请,提交相关个人档案资料, 个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职工档案、职工劳动手册以及其他一系列证明材料, 单位则需要准备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但是如果不能够有效地提供个人档案(需要根据合并单位档案),是很难认定这部分视同缴费年限的。通过这些详细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到,即使社保缴纳年限没有达到15年,也有可能通过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来满足退休条件, 这对于许多即将退休但缴费年限不足的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个人的实际工作经历和参保地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如果您也有类似的疑问,建议您及时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以便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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