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四)男性,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文身,无吸毒史;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体检标准;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以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六)招收对象年龄应在18-30周岁,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或具有特殊岗位技能的可放宽至35周岁(截至2024年3月31日);
(七)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大专以上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官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