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五官端正,诚实守信,形象气质佳,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生理或心理疾病。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2月1日之后出生),身高155cm以上。
7、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护理专业毕业生
8、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或参加护士资格考试网上成绩查询成绩合格者。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曾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我院工作因各种原因被辞退或被其它单位辞退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身体条件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