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7.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8.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以后出生)。
9.具有长子县户籍(含未将户口迁回的原长子籍考生和因婚姻需要把户口迁入长子而未迁入的配偶)。
10.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官和士兵应聘司法协理员的,其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但应当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