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提供的材料包括:职称评审表、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职称评审相关材料。
(二)申报时间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4年1月8日至3月31日(以邮戳为准);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8日9:00至3月31日18:00,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三)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应经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所在村委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由申报人按要求报送申报点或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各专业申报点及各镇(街)
农业农村部门、人社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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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方式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及所从事的工作,对照省的职称政策及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登录“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网址:http://yzb.joinken.cn/xcgj)如实填报。经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下载《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证书、证明材料》《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等具体评审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
职称评审申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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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价标准条件
我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花卉种植、广式腊味、水产养殖)、经营管理(花卉种植、广式腊味、水产养殖)专业人才中级及以下职称评价标准按照我市新修订的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其他专业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省标准(见申报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执行。
《2023年中山市乡村工匠经营管理类别生产应用类别专业人才
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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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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