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教师招聘,事业编制,广大附中增城实验中学2024年教师招聘

发布时间:2024-03-09 08:20:10   

广大附中增城实验中学是增城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教育集团管理的广大附中教育集团成员学校,是增城区教育局下属一所公办完全中学。
  广大附中增城实验中学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南部商业名镇新塘镇,占地面积128亩,现有初中教学班56个,高中教学班8个,学生2600多人。学校以“做最好的自己”为校训,贯彻“先学做人,再事丹青”的育人宗旨,通过构建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STEAM课程、数学和信息奥林匹克竞赛培育、家文化构建、校风和班风建设、开办家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活动育人模式建构等系列教育改革措施,实现“办一所丰盈师生心灵的学校”的美好愿景。
  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吸引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广大附中增城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3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中学教师共34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
  1.数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其余学科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其中具有高中教育教学经历且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可以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具体岗位人数、学历和专业等条件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7.增城区事业编制教师;
  8.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学历和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研究生或本科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专业条件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所学的专业以毕业证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岗位需求表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如应聘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职业资格条件。社会人员须在2024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5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4.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中教育教学经历且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符合岗位需求表中所列的其他条件。其中:语文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需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英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证书,或达到雅思考试(学术)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90分(含)以上(国、境外英语教育专业本科、研究生毕业除外)。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网上考试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9:00至3月20日17:00(报名时间结束将关闭报名系统)。
  (2)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k.cn/gdzcssyzxzp2024,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并通过系统反馈审核意见。
  2.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2)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并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负责。
  (4)须恪守诚信原则。应聘人员考试后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须按时参加体检和考察。
  (5)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如部分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
  (6)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具有高中教育教学经历且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需提供相应材料或证明。
  (7)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的相关信息。  
  (二)网上考试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人员在考试前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网上确认时间:2024年3月21日9:00至3月22日17:00。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报考管理——报考记录——确认参加考试。
  3.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3月28日9:00至笔试前。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提前了解考点位置,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3.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专业素养和思维能力等。
  4.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发布成绩,成绩发布后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以下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单位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5.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未达1:5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复审。
  6.应聘人员可以登录报名系统网站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报名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路径: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发布。
  2.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资格的人员如有异议,可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
  3.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资格后,在相应岗位的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资格。
  (五)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网站通知。
  2.测试内容:包括两个环节,各按50%比例计入面试成绩。第一环节按报考职位相应的学科和对应学段的一节课内容撰写教学设计,试教和问答时间约10分钟;第二环节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育能力与班级管理能力。
  3.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4.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通知单。
  5.未按时参加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体检与考察
  1.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考试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以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前;如出现综合成绩及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委组长评分高者排前;若综合成绩、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和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体检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相关人员增加一次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按此次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网站公布。
  3.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4.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九)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有关说明
  (一)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须承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一经报考视为作出承诺。
  (三)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希望应聘人员不要相信社会的传言。要及时查阅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信息。
  (五)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聘用人员应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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