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良好的政治品格;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政治、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好,热爱公安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有志青年。如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驾驶证及有特殊岗位专长等情况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特殊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到40岁(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年龄);
6.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含168厘米),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含158厘米);
7.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