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经济待遇
1、根据不同学历、服役(工作)经历及岗位年收入约6.81万元至14.13万元(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
2、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节日补助、高温补助(6至9月份)、执勤补贴、现场救援补助和技术、管理岗位津贴,年底根据考评情况发放奖励工资;
3、工会福利。
二、政治待遇
1、设置队长助理、分队长、班长、副班长等管理岗位;
2、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等级管理,社会青年、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退出人员和部队退役人员通过入职培训考核后,根据学历、服役(工作)年限评定相应等级;
3、在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可推荐入团、入党和表彰奖励等;
4、在新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授衔时,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经历可计算相应年限。
三、关爱优待
1、单位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
3、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按等级分别享受10、15、20天)和公费体检;
4、在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可推荐参加各类消防救援相关的专业培训,在岗1年以上的,分四年每年按25%报销培训费;
5、凭工作证件可享受在武汉市内免费乘坐地铁,湖北省内就医优待、参观游览优待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