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产业/事业发展部总经理(集团中层正职)、副总经理(集团中层副职)岗位
(1)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3年以上竞聘产业/事业发展部所在行业管理岗位的工作经验。
(2)职务职级要求:竞聘总经理岗位的应具有担任中央企业同等职级或地方大型国有企业相应级别管理岗工作经历,或者下一层级工作经历满2年;竞聘副总经理岗位的应具有担任中央企业同等职级或地方大型国有企业相应级别管理岗工作经历,或者下一层级工作经历满3年。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竞聘的应具有相应级别管理工作经历。知名外资、民营医药企业竞聘的应具有相应管理职级工作经历。
(3)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者优先。
(4)竞聘总经理岗位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竞聘副总经理岗位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各产业/事业发展部总经理助理(集团总部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职级)岗位
(1)一般应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
(2)职务职级要求:应具有担任中央企业同等职级或地方大型国有企业相应级别管理岗工作经历,或下一层级工作经历满2年;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竞聘人员,应具有相当级别管理工作经历;知名外资、民营医药企业相应管理职级。
(3)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作候选人考虑
(1)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在过往从业经历中有不良从业记录,导致公司发生重大资产损失承担直接责任的;
(4)按规定应执行回避的;
(5)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