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公开招聘优秀教师590名(有编)

发布时间:2024-03-05 23: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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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教体系统2024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体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海安市教体系统2024年春季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数量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海安市教体系统2024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1988年3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不提供;但须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其他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位)认证书。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非2024年毕业生,网络报名时,须在《报名表》“其他信息”栏目中主动说明相关信息,否则审核不通过。

(2)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行政违法记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等情形被解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满3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5)海安市教育体育系统编制内教师以及2024年毕业的海安市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6)2024年9月14日前,经公开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7)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海安教育信息网。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3月12日09:00~3月14日17: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2024年3月12日09:00~3月15日 17:00。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海安市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8918039、0513-88935369。陈述申辩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09:00~3月16日16: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9:00~3月16日 17:00。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2024年3月12日09:00~3月17日11:00。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考生须使用微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超过缴费截止时间缴费的视作报名无效)。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15:00~18:00。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并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3月21日上午9:00至笔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在笔试、资格复审等环节均需使用。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成,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和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占7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

3.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附件2);

(5)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验证报告(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2024年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不提供,但须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7)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和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资格复审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资格复审人选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海安市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本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海安市教育体育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应聘人员需随身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

(1)岗位代码“22”(初中音乐)、“23-24”(初中体育)、“36-37”(小学音乐)、“38-39”(小学体育)、“40-41”(小学美术)、“44-45”(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面试由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组成。按模拟上课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40%计算面试成绩。模拟上课教学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教材范围内的内容;技能测试内容详见附件3。

(2)其他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形式,教学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教材范围内的内容,模拟上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按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体检还需执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等情形造成岗位空缺,则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组织实施,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海安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所有岗位拟聘用人员现场择校(具体时间、地点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拟聘人员依次自主选择单位。本人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择校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报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于2024年8月底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拟聘用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2个月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

(三)递补

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和体检环节外,其他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8918039、88935369(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 0513-88931651 (中共海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海安市监察委员会派驻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海安市教体系统2024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pdf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doc

3.海安市教体系统2024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部分岗位技能测试内容.pdf

4.关于实施“海安名师工程”及其配套政策的意见(摘要).doc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5日

徐州丰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195名教师公告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招聘对象:2024年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4年毕业生报名。

(三)年龄条件: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学历学位条件:各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详见《丰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2024年毕业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供所在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教师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或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任教学段高可以就低使用)。

(六)户籍条件: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七)其他条件:

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其它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7.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xz.gov.cn/)

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时分站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分站考试的方式,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上一站招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岗位人员,将在下一站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相关信息将提前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上发布。

报名安排表:

招聘站点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024年3月15日

下午 13:00-16:00

2024年3月16日

上午 8:00-11:00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草场门校区)

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

淮北师范大学

2024年3月20日

上午 9:00-12:00

2024年3月21日

上午 9:00-12:00

3月20日上午滨湖校区明德广场

3月21日上午相山校区思源广场

曲阜师范大学

2024年3月25日 8:00-16:00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

济宁市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洛阳师范学院

2024年3月29日 8:00-16:00

洛阳师范学院

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

咸阳师范学院

2024年4月2日

8:00-16:00

咸阳师范学院

咸阳市文林路咸阳师范学院415号

长春师范大学

2023年4月6日

8:00-16:00

长春师范大学

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公路北线677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供《丰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及岗位要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

2024年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网签证明);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学院或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按2024年毕业生报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放。因应聘人员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其本人,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和丰县教育局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通知领取《准考证》。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丰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已通过资格审核但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以再改(补)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本次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考试由丰县人社局和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学习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以丰县教育局通知为准。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丰县教育局将笔试成绩公布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并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请已经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丰县教育局通知为准。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后,①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选岗和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下同)。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上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四、选岗

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招聘站点的时间顺序及本考点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选岗结束后,剩余岗位到下一站点进行招聘。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丰县教育局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丰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丰县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六、公示

丰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招聘方式,招聘工作进度及岗位空缺情况请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丰县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0396925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9215163

丰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81110717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邮箱:fxsydwrsglg@163.com

咨询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

附件:

1.丰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丰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4.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丰县教育局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5日

徐州睢宁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300名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睢宁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3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睢宁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中国睢宁门户网(http://www.cnsn.gov.cn/)和睢宁教育星空微信公众号(snjyxk)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睢宁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学历学位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六)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毕业生须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时分站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分站考试的方式,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在每个站点只可报名应聘一个岗位,并参与该站点的考试。上一站招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岗位人员,将在下一站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相关信息将提前通过“睢宁教育星空”微信公众号发布。

招聘工作组到有关高等院校进行招聘政策宣讲,并接受现场报名,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报名时间及地点:

招聘站点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江苏师范大学

3月13日上午8:30-12:00

3月13日下午2:00-5:30

3月14日上午8:30-12:00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大学生就业招聘大厅(西教2号楼)

淮阴师范学院

3月21日上午8:30-12:00

3月21日下午2:00-5:30

淮阴师范学院长江路校区崇文楼1楼大厅

安徽师范大学

3月28日上午8:30-12:00

3月28日下午2:00-5:30

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河南师范大学

4月9日上午8:30-12:00

4月9日下午2:00-5:30

河南师范大学西校区致远楼2楼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如有变更,将通过“睢宁教育星空”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满足岗位条件必要材料及个人其他相关资料: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睢宁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一寸证件照片。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其本科学历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024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在2024年8月1日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者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成绩全部合格的截图(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或免试认定证明,且必须承诺于2024年8月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 2022年和2023年毕业生如果按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协议证明)。

5.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放。因应聘人员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其本人,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资格审核

睢宁县教育局现场组织应聘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合格的,由睢宁县教育局通知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睢宁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睢宁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睢宁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在同一招聘地点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已通过资格审核但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以再改(补)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每一站报名结束后,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组织考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下一站继续接受报名。全部站点报名结束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

(五)考试

本次招聘分时分站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由睢宁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学习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要求参加考试。

睢宁县教育局在笔试后公布笔试成绩,划定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并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模拟课堂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模拟课堂10分钟,总分70分;现场答辩5分钟,总分30分。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睢宁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睢宁教育星空”上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以笔试试卷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并以此类推,仍然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时间与方式另行通知。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如有放弃岗位情况,不予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睢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指导。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睢宁县教育局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放弃岗位情况,不予递补。

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睢宁县教育局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等进行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睢宁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中国睢宁门户网(http://www.cnsn.gov.cn/)和睢宁教育星空微信公众号(snjyxk)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睢宁县教育局招聘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睢宁县教育局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睢宁县教育局解释。

 

睢宁县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037683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监督举报电话:

睢宁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516-67031961

睢宁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16-67031901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8307809

睢宁县教育局:0516-80376835

监督举报邮箱:snxjyjrsk@163.com。

 

附件:

1.睢宁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

2.睢宁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

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4.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睢宁县教育局

2024年3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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