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4 22:43:19
![]() ![]() 宁波市公安局 北仑分局 ![]() 招聘 ![]()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85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 6.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文职辅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功底,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 2.勤务辅警:大专及以上学历。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应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至高中(中专),并可以优先录取,但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情形。 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 (二)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将《应聘辅警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加贴免冠彩色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资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731040896@qq.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及报考的岗位名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咨询电话:86775014,李老师。 受理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30。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 (一)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需携带以下材料各一份: 1.本人和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3.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5.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供就业以来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 6.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体测环节。 (二)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参加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取消笔试资格。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测评标准见附件3。 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待遇保障 (一)聘用人员与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签订劳动合同。 (二)薪酬由区财政保障,具体标准按照不同岗位确定,实行岗位绩效考核。 (三)享受健康体检、保险、抚恤慰问等福利待遇。 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测评、体检的,视作放弃。有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情形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核实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得再次报考宁波市公安机关辅警。 (七)本次招聘的总成绩6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间岗位出现空缺,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经体检、政治审查合格后可以直接聘用。 (八)宁波市公安机关员额内在职辅警不得报名应聘。 (九)本公告中所称家庭成员是指父母、未婚兄弟姐妹,配偶、子女。 (十)本次招聘涉及的考试,北仑公安分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宁波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录无关。 本公告由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辅警管理科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sM4J8dCDrnVwwiBWnDfiQ ![]() 编辑 / 新媒体中心 张小静 一审 / 新媒体中心 张小静 二审 / 吴鑫 金茉兰 终审 / 邵烨波老师 我们欢迎文字、图片、视频、 采访线索等形式的投稿, 投稿邮箱:dxxcb2019@163.com 联系号码:15067639936 以爱与青春为名,陪你一路成长 不失初心,不忘初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