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招聘,入编制,天津市航道工程处公开招聘

发布时间:2024-03-04 21:52:41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规定,以及本处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航道工程处
(二)招聘单位现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福建路7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公益二类财政补助正处级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航道工程处始建于1897年,现隶属于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承担着我市内河航道的疏浚、测量、养护、整治以及确保京津两地安全度汛。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24人。其中专业技术岗4人;工勤岗20人,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航道工程处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 99号)规定,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2. 报名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6日。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以及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毕业证书。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5. 现役军人;
6. 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 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24年2月21日在天津市交通集团网站(http://www.tjjtjt.net)和天津市航道工程处网站( http://www.tjhdc.com)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五、报名及缴费
考试报名及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网址: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下方的“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9:00至3月2日9:00
缴费时间:2024年2月27日9:00至3月3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经统计报考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于2024年3月4日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在线下进行,请报考考生确保当天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或改报不成功的予以退费。
六、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笔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照我处公开招聘监督指导会议要求,进一步严格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全过程的保密工作,我处将招聘工作的笔试考试委托第三方负责,即: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管理类(A 类),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应具备的职业能力和素质。
综合管理类(A 类)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两科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 年版)为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 90 分钟,满分为 150 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 120 分钟,满分为 150 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3月27日9:00起从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10日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本人持个人资料进行资格复审。需要准备的个人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复审时间于2024年5月14日至5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天津市航道工程处(河西区福建路7号)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未带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天津市航道工程处(河西区福建路7号)。
(四)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3(即换算为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2024年5月22日在天津市航道工程处网站和院内公示栏公布总成绩。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七、体检和考察
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因报考人员体检未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招聘单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经上级批准后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采取查阅档案、征求原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组织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按照有关程序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相关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注意。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22-83832330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6:00
监督电话:022-83832413   022-23394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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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jjtjt.net/system/2024/02/21/0301324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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