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湾区都市活力城阳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青岛市城阳区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优秀青年干部人才选育计划(简称“城选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面向2024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分两批共选聘89名“城选计划”优选生。其中,第一批为定向选聘,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和部分高校的相关专业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学校网站。第二批为常规选聘,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部分驻青高校和重点合作高校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城阳政务网发布的常规选聘公告。
二、管理培养
选聘人员作为城阳区后备干部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按照相关政策确定转正定级待遇,由城阳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
青岛市城阳区“城选计划”常规选聘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部分驻青高校和重点合作高校(见附件1)组织实施,共计划选聘人数89名左右,具体数量根据选聘工作情况确定。常规选聘共分2类岗位,分别为“综合管理岗位A”和“综合管理岗位B”,其中“综合管理岗位B”计划选聘人数15名(街道事业编制岗位)。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2.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3.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身心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4.2024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理学、工学、经济学、农学、管理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哲学、医学、艺术学学科门类。本科生、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录用报到前取得)。5.截至2024年6月30日前,年满18周岁(2006年6月30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有关国内高校、有关国(境)外高校可报考“综合管理岗位A”或“综合管理岗位B”。有关驻青高校及重点合作高校仅限报考“综合管理岗位B”,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2024年3月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②在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2024年2月29日);③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本次选聘按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初选、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1.提交报名信息(2月28日9:00—3月8日18:00)。符合条件且有报考意愿的学生,登录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城选计划”专栏,点击“报名入口”,进入系统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点击“信息确认”,系统生成并提示下载《青岛市城阳区2024年“城选计划”报名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2.上传审核资料(2月28日9:00—3月8日18:00)。报考人员在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交所在院系党组织等审核盖章后,制作成清晰的电子图片(扫描或拍摄成JPG、PNG、GIF、JPEG格式,大小在3M以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在资格审核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2月28日9:00—3月9日12:00)。资格审核一般需1-2个工作日,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3月8日下午18: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4.报名确认(2月28日9:00—3月9日12:00)。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网上报名期间,将在报名网站及时更新选聘岗位的报名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及时关注了解,结合个人情况和报名人员数量作综合分析,防止过于集中在部分岗位。资格审核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报名确认后,将组织安排初选,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通过初选的人员进入综合测试环节。综合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信息登记表》原件和诚信承诺书等前往。综合测试客观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和发展潜力,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加权计算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考生的学历层次高低、入党时间早晚、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情况等因素确定考生排名顺序)。综合测试设置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考察和体检范围。根据总成绩,分选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名单。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报考人员在选聘期间的表现,作为选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取消选聘资格。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考察、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造成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聘资格。1.根据综合测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因个人放弃岗位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体检另行通知。对选聘人数未达到预期选聘计划数的岗位类别,剩余岗位将调剂至其他岗位使用。未达到综合测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递补。拟选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对发现有影响选聘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聘资格。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拟聘用关系自动解除。签约后,未经同意不得解约。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送到城阳区组织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示期满后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违约,直接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分别享受相应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费、人才住房、购房券等政策(详见附件2)。3.聘用人员作为城阳区后备干部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按照相关政策确定转正定级待遇,由城阳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选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次选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选聘工作期间,参加选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岛市城阳区“城选计划”选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请于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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