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面试成绩,遵循择优原则进行录取。对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二)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体检项目,拟录用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我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由人事科通知办理录用手续;
(四)拟聘人员应确保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动纠纷;
(五)工资待遇按《芒市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工资管理规定》执行;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且表现优秀者,经医院考核合格,纳入“同工同酬”管理;
(六)由于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需补录拟聘人员的,在同一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咨询电话:0692-3028130,联系人:邱老师。
附件1:芒市妇幼保健院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