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岗位分别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预计安排在4月中旬。体检须按我单位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特殊情况下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的,要求其到指定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向应聘人员所在院校党组织征求意见、查阅档案、个人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