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愿意为祖国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奉献一生。
3.教育教学综合素质强,具有强烈的质量、竞争意识及团队合作精神。
4.思想与时俱进,能主动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教育教学经验。
5.形象气质好,普通话流利,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
(二)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国内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届免师生、研究生、或双一流学校相关专业毕业者可优先录用。
在职教师:教龄5年以上,国内外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家长欢迎;省、市级名师、中学特级教师、省市级学科带头人、省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省市级优秀班主任;长期担任高三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者可优先录用。年龄限制: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