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需,州财政局、陇川县人民法院共招聘9人!

发布时间:2023-10-09 15: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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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德宏州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引进方式

以考核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德宏州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预算评审中心岗位专业技术人员5名(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5年内不得离开聘用单位。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任选一种进行。现场报名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勇罕街10号;电子邮件报名:1123659203@qq.com。

联系人:史婷

联系电话:0692—2121674

(二)报名时间: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10月20 日

(三)报名要求:报名请自行下载填写《云南省德宏州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及材料。

现场报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相关资格证复印件及原件、报名登记表、自荐材料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电子邮件报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自荐材料、相关资格证原件电子版和近期免冠1寸电子版彩照(1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19年9月20日(含9月20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德宏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4.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考核程序及办法

(一)初选

审核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及材料。资格审核前,电子邮件报名的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测评环节,面试测评前还需复审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报告及相关资格证原件;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测评

1.面试测评

考核测评领导小组随机抽调5名考官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测评。

2.计算测评分值

面试测评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记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计算出每人的测评成绩,测评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3.回避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官与应聘人员是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四)公示

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

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递补

若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情况时,将从面试测评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德宏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六、纪律要求

在考核招聘中,对不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考核、聘用资格。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七、其他

(一)面试测评成绩相同时,德宏州生源优先(德宏州生源同等条件下德宏州5种世居少数民族优先,同是德宏州5种世居少数民族的,按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顺序优先);若按上述规定仍无法确定的,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宏州财政局共同研究确定。

(二)面试测评时间、地点,以电话方式进行通知。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德宏州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692-2121674。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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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民法院2019年招录聘任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陇川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四名聘任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范围及人数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面向社会招录4名聘任制书记员。

二、报名条件

(一)聘任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年满20-28岁之间(1999年10月8日出生—1991年10月8日),德宏州户籍。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5.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男性身高1.65m以上、女性身高1.55m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近期体检报告、学历证、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陇川县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交陇川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

3.根据计算机录入测试成绩,按1:2比例或等额确定面试人选(通晓本地主体少数民族语言者优先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政审

1.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和政审人选。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选,组织人选与相关主管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招录后的身份、工资及其他待遇

1.此次招录的聘任制书记员的身份为临时工,经录用后,试用期1个月,每1年签订一次合同。聘用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在聘期内不适合做书记员或违法、违纪的,可随时解聘。解聘或合同终止后,本院及相关部门不承担安排工作的义务。

2.聘期内的工资待遇:每月薪酬3600元(含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五险)。

3.聘任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4.聘用期间允许参加报考国家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岗位招录。

5.制服由用人单位统一配发,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陇川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692—7171814

联系人:蒋翠芹  13529535776

                     

陇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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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州财政局  陇川县人民法院   

编辑:景相玉

审核:何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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