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实况 | 池州学院2023年度硕士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6 20:15:30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池州学院2023年硕士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
3.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师德,愿意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
4.身心健康,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
(二)学历学位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及学历学位条件,国家认可的境外或国外大学相关专业也可报考,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年龄条件
学历/学位条件为研究生/硕士,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注:条件中“以上、以下”表述均包含本级。
(四)健康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符合体检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如与池州学院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人员报考我校岗位,请在《池州学院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中“其他需要说明问题”说明。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8.曾有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9.其他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政策待遇
编外聘用岗位,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情况下与编内人员同工同酬,实行聘任管理,聘期5年。

五、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采取邮箱报名方式,应聘材料扫描打包后以“姓名+应聘岗位+岗位代码+高校人才网”命名,发送至各用人单位指定邮箱(见招聘计划表)。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应聘多个岗位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3月20日。应聘材料应包括:
1.《池州学院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国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承诺书(附件3),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
应聘人员的以上个人材料须客观真实,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三)现场确认
(四)考核

六、体检、心理素质测试与考察

七、公示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经录用后如未能按时报到,将取消录用资格,不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保密、监督等规定
保密、监督等事项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66-2748708(纪委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其他规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到校后通过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次招聘为2023年硕士第一批招聘,如此次计划未能完成,将进行后续批次招聘,招聘工作由池州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66-2748730
徐老师  联系电话:0566-2748696

来源:池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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