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18 03:16:48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黑龙江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0]6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绥滨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招聘1名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原则,面向全县新型职业农民进行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特聘农技员必须围绕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开展农技推广服务,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发展培育新型职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致富带头人和贫困户科学发展和管理特色产业。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1名。 特聘农技员岗位设置:水稻产业技术指导员。 三、招聘对象 1.农业乡土专家 2.农业种养能手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 四、招聘条件 1.绥滨县农村户籍,年龄在18-60周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所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2.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3.连续5年以上承单省、市、县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试验示范项目的人员。 4.具有农民技术员证书、职业农民证书、参加省(市)农业相关知识培训、县农技推广核心户成员,至少符合其中一项。 5.以下人员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②其他法律规定不符合聘用的人员;③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个人申请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0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一楼 联系人:刘有生联系电话:7862315-816 3.携带证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现场审核,交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填写《绥滨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报名登记表》,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技能考核 考核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考核组进行评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等方面,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最后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四)研究公示 考核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名单在绥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确定人选和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如无异议后,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准后,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 六、主要职责与任务 1.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贫困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 3.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七、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特别是扶贫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 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3个月。 八、待遇 特聘农技员具体补助标准,结合我县特聘农技员的工作任务、工作量等研究确定。 九、其他有关事宜 1.本次招聘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报名时,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在资格复审、公示、办理应聘手续时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咨询电话:绥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刘有生7862315-816 来源: https://www.suibin.gov.cn/bsfw/gggs/13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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