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03 21:10:29 点击: 次 来源:纳职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因工作需要,经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公益性岗位3名,协助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对象 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是临沧市户口。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和具备一定写作基本能力。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注: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五、招聘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内,工资2700/月(含五险一金);作息时间均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六、招聘相关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 2.报名地点:临沧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大楼6037室)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日止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潘丽梅 俸叶2131959、2126607 5.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按照报名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操作计算机办公系统及公文写作。 (三)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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