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9 15:57:30 点击: 次 来源:纳职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同意,云南大学教育基金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喜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情况;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有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①应聘人员填写《云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②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具有全职工作经历或专业特长者提供相关证明等)经扫描压缩后以电子版的方式发送至云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邮箱ynuef@ynu.edu.cn,压缩包及邮件主题注明为“报名岗位+姓名+专业”。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9日。 (二)资格审核 云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与有关职能部门组成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者所填写的报名表和材料进行初选,初选审查合格者将电话或短信通知进入面试(面试时提交应聘材料原件复查)。 五、面试和综合考察 招聘工作组对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和综合考察。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面试不排除采用网络面试的方式进行。 六、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有资质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招聘工作组根据面试、综合考察及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公示期满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期3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待遇 按照云南省、昆明市有关政策和标准,为聘用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不低于4500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不低于5500元/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云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2020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