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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 2022年度广陵区企业引进人才新住房保障资助开始申报啦!

时间:2022-12-11 15:26:03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申请人及用人单位需符合《扬州市广陵区企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扬广府发〔2022〕90号)中所规定的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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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及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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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区生产经营、正常纳税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银行、保险、证券、电讯、供电、石油等企业除外)2022年1月1日后新引进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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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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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房补贴:

2、购房补贴:

人才来扬工作后5年内,在市区范围内(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科技新城,下同)首次购买住房(不含商业、办公等性质)的,且购房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1日之间的,可申请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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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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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房补贴:

(1)《广陵区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新政策首次申报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补贴标准最高类别的人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在扬首次缴纳社保至申报时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部门盖章);

(5)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完税证明。

2、购房补贴:

(1)《广陵区企业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新政策申报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补贴标准最高类别的人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获批人才项目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经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

(5)全职引进人员需提供在扬首次缴纳社保至申报时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部门盖章),且需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高层次创业类人才还需提供个人出资证明及股权证明(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纳税证明;非全职高层次创新类人才需提供个人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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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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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线下申报:申请对象根据补贴类别填写《申报表》,单位根据申报补贴类别填写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申请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两份)于12月20日前由所在单位汇总,统一报送至广陵区人社局人才开发与就业促进科(地址:文昌东路12号,泰达12号楼10楼10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56869094@qq.com。

2、线上申报:“扬州人才码”申报端口正在测试中,敬请期待!

咨询方式:广陵区人社局人才开发与就业促进科,0514-8082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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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及通知要求等请扫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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