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4:22:21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越城区村镇建设监察大队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越城区村镇建设监察大队队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政治素质良好,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执行力;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4.大专及以上学历,绍兴市户籍; 5.年龄35周岁以下(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开除党籍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企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工作岗位 越城区村镇建设监察大队队员,主要从事国土巡查监察事宜(需24小时应急值班)。 在报名的基础上,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择优录用(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40%、面试60%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经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者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报名比例不足1:2的,将对招聘名额进行核减或取消。如报名比例不足1:5,可直接采用面试形式招聘。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址:越城区村镇建设监察大队(二环西路378号210室),联系人电话:梁敏13085691917。 3.报名资料:1寸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退伍军人需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有效,提交的相应证件复印件与照片不予退还,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1.录用后实行第三方劳务派遣制,年总收入(包含五险一金)6万元左右,遵守所在大队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如有严重违规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辞退。 2.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产生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报考者须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报名、笔试、面试当天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附件: 绍兴市越城区村镇建设监察大队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sx.sxrc.com.cn/sxrcw/webPage/page/informationDetail.html?id=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