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4:22:14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因工作需要,浙江鹿城经济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现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记录。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2年11月1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户籍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资历等其他条件。 (七)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下载并如实填写《浙江鹿城经济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并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称证书、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等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65396716@qq.com。 (三)经资格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单位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本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二)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五、确定入围对象 入围对象名单将由本单位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 六、聘用 (一)入围对象需提供近3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并经考察合格,方可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后工作地点为鹿城区瓯南路25号。 (三)其他规定:已与市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与录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七、报酬待遇 工资待遇从优,具体面议。 八、其他告知事项 (一)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名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及生源地为温州市各县(市、区)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本单位咨询电话:0577-55566925 附件: 1、浙江鹿城经济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2、浙江鹿城经济开发区(筹)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浙江鹿城经济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1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ucheng.gov.cn/art/2022/11/9/art_1229254118_412929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