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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设立“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示范活动项目的公示

时间:2022-11-11 22:18:57    点击: 次   来源:青海省人社厅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对省直机关工委申报的“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示范活动项目进行了审核,拟同意设立该项目。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设立的创建示范活动项目有异议,社会各界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形式反映相关问题,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的问题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核实。

电话:0971-8258206

传真:0971-8258000

邮箱:qhbzjl@163.com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56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和表彰奖励处(邮编:810001)


 青海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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