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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气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2-11-11 09:52:10    点击: 次   来源:青海省人社厅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气象局《关于评选全国气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90号)和《关于全国气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经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推荐遴选,在政治审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深入考察的基础上,经全国气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确定我省1个集体、1名个人作为全国气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评选推荐条件、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公示如下。

一、评选推荐条件

(一)全国气象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气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国气象局党组的工作安排,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在科技、业务、服务和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

3.紧紧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面提升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近年来气象服务工作多次得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表彰;

4.领导班子信念坚定、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发 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干部职工队伍素质优良,思想、工作作风过硬。近5年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全国气象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对党绝对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积极探索推动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坚持改革创新、勇于开拓进取,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或业务技能水平,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3.热爱气象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勉敬业,无私奉献,多年来一贯表现优秀,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业绩显著,事迹突出;

4.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强,恪尽职守,作风务实,团结同志,清正廉洁,没有违法违纪等问题。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二、我省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一)全国气象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1个)

青海省气象台成立于1954年,是青海省气象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与青海省气象局决策气象服务中心和地方气象机构青海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合署办公。主要承担着全省天气监测、环境气象监测、全省各类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及预警信号等公众预报的制作发布和传播,同时负责省级决策气象服务业务、全省气象灾情收集上报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送等工作。青海省气象台是中国气象局首批命名的“全国气象科普教育基地”,也是“西宁市科普教育基地”。现有工作人员68人,下设办公室、业务科、天气预报中心、环境气象中心、灾害监测与信息发布中心、气象服务室(青海省气象局总值班室)、预报技术研发室、技术保障室(西宁天气雷达站)。多年来,青海省气象台围绕现代天气预报业务发展要求,强化预警预报能力,主动服务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多次为党和国家领导人来青视察、“环湖赛”、“青洽会”、玉树地震、青南牧区雪灾等提供准确、精细的气象保障服务,在气象科普、防灾减灾、重大社会活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曾多次被评为全省气象部门综合考评“优秀达标单位”、青海省气象局先进单位、青海省气象局“优秀领导班子”、青海省气象局文明单位等,1人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1人入选中国气象局“西部优秀青年人才”、1人入选“昆仑英才”、1人荣获“最美科技工作者”称号,8人次获得“青海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51人次入选青海省气象局“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二)全国气象工作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1名)

李万志,男,蒙古族,198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青海省气候中心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室主任,高级工程师。李万志同志长期坚守在业务一线,持续攻关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及预估技术,建立评估算法和模型,完善业务流程和产品体系,填补了青海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预估业务产品的空白,其主笔及把关服务产品获省级领导批示20余期。其业务能力突出,作为技术专家参加了省委省政府组织的“可可西里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卓乃湖水患调查”和“青南牧区特大雪灾调查”等工作,充分发挥了气象部门职能作用。作为负责人带领团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技术研究,取得了一定的创新成果,其主持省部级项目7项、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4部,参与编制标准规范7项、教材2部、规划7部,并被聘为“青海省应急管理专家”“青海省农业气象服务专家”,获得“青海可可西里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先进个人”以及省气象局“气象服务首席”“科技骨干”等人才称号。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至1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向我们反映拟推荐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问题(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如不存在影响推荐的问题,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推荐。


受理部门: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气象局人事处)

电话举报:0971-6139718(省气象局)    

0971-8258205(省人社厅)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19号

邮政编码:810000

                    

   青海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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