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7 22:12:44 点击: 次 来源:辽宁人社局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64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19号)以及《关于印发〈辽宁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评价标准(试行)〉〈辽宁省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30号)要求,经申报推荐、初审初选、会商复核、公开公示等程序,选树辽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100名和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50家,现将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 附件:1.辽宁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名单 2.辽宁省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名单
辽宁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