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6 10:48:48 点击: 次 来源:纳职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工作需要,怒江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泸水市商务局(口岸办)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协管员、协检员、办公室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怒江海关派驻片马协管员6人; 2.口岸、通道协检员18人; 3.泸水市商务局(口岸办)办公室文员2人。 二、用工方式 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聘用合同。 三、待遇保障 (一)待遇保障 招聘的人员试用期待遇为每月3000元(含保险),试用期满合格决定聘用人员待遇为每月3500元(含保险)。海关、口岸及通道工作人员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和安排食宿。 (二)其他福利 1.每月享受8天假期; 2.享受带薪婚假、产假(护理假)等国家规定假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年龄范围:男性18周岁以上、45岁以下;女性18周岁以上、40岁以下; 3.身体健康,面部无明显疤痕,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海关、口岸及通道岗位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可优先考虑); 5.泸水市商务局(口岸办)办公室文员需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经验者条件可放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服从调配,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 8.海关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具备医学相关学历、资质的人员; 10.在同等条件下,具备傈僳语和茶山语沟通能力者及口岸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8.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9.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从2020年5月1日起至招聘名额满为止。 3.报名地点: (1)泸水市商务局办公室(泸水市六库镇穿城路238号); (2)泸水市洛本卓乡、片马镇户籍报名人员可电话咨询具体报名地址; (3)报名咨询电话:0886-3052101、13988663560 4.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役军人携带退伍证以及所具有的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张)、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招聘报名表》到报名点现场或线上报名。 5.报名表到报名点领取或电话咨询线上领取。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 (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参加体能测评、面试、政审、体检、岗前培训或试岗等环节,具体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 (四)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说明及要求 (一)应聘者须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二)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泸水市商务局 2020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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