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6 21:45:44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因工作需要,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编外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岗位合同工(党务工作岗位)1名。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工作踏实,热心基层工作;作风端正,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中共党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应聘的。 三、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现场报名:请携带《解放街道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2张等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解放街道办事处413办公室(嘉兴市南湖区城东路418号原法院),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0573-82318695; 2.考试。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超过30人的组织笔试,30人及以下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岗位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未达到比例的,同比核减招聘人数。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相关知识。 3.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报考。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于体检合格者,组织开展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 4.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5.聘用。最终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区、街道编外用工收入待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3个月,缴纳五险,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 四、其他事项 1.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73-82318695。 2.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 3.招聘过程中发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为维护选拔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解放街道纪工委全程参与此次公开招聘的监督管理,监督电话:0573-82513297。 解放街道党工委 解放街道办事处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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