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8 20:49:23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因工作需要,根据《龙泉市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办法》和《龙泉市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工作流程》(龙国资办[2020]46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国有企业公开引进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2名,具体引进国企、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附件《2022年国有企业人才引进需求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除应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截止到 5.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一)报名地点:龙泉市财政大楼9楼905会议室。 报名所需材料: 1.《2022年龙泉市国有企业人才引进报名表》及一寸照片1张(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工作能力证明材料,如职务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验年限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综合表现材料,如所获荣誉、先进、表彰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业务总结材料(包括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原件) 7.本人健康申报表(附件4)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纸质健康申报表(附件4)。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报名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报名前48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委托他人报名的被委托人也需提供报名前48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报名点要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健康码为绿码且无国内中高风险区、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方可报名。 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证号须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综合比选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结合学历、所获荣誉、工作年限、职务、职称等进行综合比选,根据综合比选情况结合报考人数择优确定入围综合测评人员名单。 (三)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评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综合测评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入围综合测评人员放弃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比选情况递补。综合测评实施前48小时以内,入围综合测评人员放弃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综合测评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岗位待遇 本次引进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岗位待遇详见计划表(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2.学历和学位所对应的专业均需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请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计划表)。 3.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报考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4.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事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公布公示,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4: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咨询、监督电话: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龙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0578-7760629 中共龙泉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0578-7760016 龙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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