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8 20:49:54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工作需要,馆陶县财政局现公开招聘8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依法、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运作。 二、招聘岗位、对象、形式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馆陶县财政局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8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专业要求:财政学、税收学、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专业。 3.户籍要求:不限户籍。 4.年龄要求:18周岁( 5.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聘用后能够服从组织安排,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已就业人员(未经现任职单位同意报考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tao.gov.cn/)、印象馆陶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馆陶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报名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务必在有效期内)。 5.现场填写《2022年馆陶县财政局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按手印。 6.蓝底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5张。 7.携带48小时内核酸阴性纸质版证明,现场测量体温( 8.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 9.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中查询页。 10.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 报名材料中 2.资格审查 对现场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考试。 (三)组织考试 1.领取笔试考试准考证 参加笔试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馆陶县人社局四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2.组织笔试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阶段,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4、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期间使用监控设备,全程摄像监督。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全程现场巡场监督,以确保笔试考试的公平、公正。 3.公布笔试考试成绩 笔试考试评卷结束后,成绩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领取面试考试准考证 参加面试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馆陶县人社局四楼领取面试准考证。 5.组织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考试时间5-8分钟。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个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2、面试办法:应聘者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3、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期间使用监控设备,全程摄像监督,并设置面试考试视频监控室。为确保面试考试的公平、公正,面试考试全程,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考场进行监督。 (四)确定拟聘人员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拟录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相同,则全部录取。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三龄一历”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报考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查。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印象馆陶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录用。 (八)录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四、录用人员待遇 实行人事代理方式管理,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代理,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并随事业人员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缴纳“四险一金”(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最低服务年限3年,服务期限内被录用人员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后,可续签或解除合同。 五、其它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录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所有招聘环节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四)因疫情原因需要调整笔试、面试时间的,以实际通知为准。 (五)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不予进行补考。 (六)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宜由馆陶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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