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5 08:22:38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加强楚雄州教育科研队伍建设,结合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云南省内公开考察选调教研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 考察选调教研员3名。其中,高中语文教研员2名,高中物理教研员1名。 三、选调范围 云南省范围内公办高中或教研机构在职在编教师或教研员。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师德和适应岗位的身心条件; 4.具备选调岗位所必需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专业素养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5.热爱教研工作,近5年履职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年龄原则上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 (二)具体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及以上一线高中教学(含教研员)经历。 2.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或主持州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含参与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结题,或参加学科课堂教学竞赛获州级一等奖以上奖励(含在州级学科教研活动中执教示范课)。 3.在全州乃至全省相应学科教学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策划能力,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省州名师工作室(坊)主持人、教学名师、现任学校教学副校长、教科室(教务处)主任或副主任、年级主任或副主任等优先。 4.高中语文教研员需从事高中语文教学或语文教研员工作,普通话达二级甲等及以上;高中物理教研员需从事高中物理教学或物理教研员工作。 五、选调程序与办法 按照个人自荐、资格审查、综合考评、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自荐 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教研员提供以下材料: 1.《楚雄州教育体育科学研究所公开考察选调教研员报名表》(电子版和PDF扫描版); 2.个人主要业绩、获奖证书、著作、省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州级及以上课题和岗位条件中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PDF扫描版,其中论文扫描件需包含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内容)。 以上材料需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到指定邮箱,不接受现场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考试、业绩评价时需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24:00。 联系人:邓老师、杨老师 咨询电话:0878-3125765,3122846 报名邮箱:jksdjm@qq.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综合考评。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中,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人员,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为笔试考试、业绩评价和考察,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考试占30分,业绩评价占10分,考察占60分。笔试考试重点测查报名人员的教育教学理论、专业素养和教科研基本能力;业绩评价重点为报名人员教学水平、科研能力、获奖情况;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上述三个环节评分均采用百分制。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笔试考试和业绩评价后,以两项合并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果参加笔试和业绩评价的人数不足3人,则全部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按照综合成绩(笔试考试、业绩评价和考察得分)达到合格线(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则考察得分高者确定为拟选调人选。 (五)体检公示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选调人选,并在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调动聘用 公示期满,对选调对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其中,如出现选调人选自动放弃的,则在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 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如有劳动人事关系纠纷的,取消选调人员资格。 咨询人及电话:邓老师杨老师 咨询电话:0878-3125765,3122846 附件:楚雄州教育体育科学研究所公开考察选调教研员报名表.doc 楚雄州教育体育科学研究所 2022年7月2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