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6 11:17:36 点击: 次 来源:内蒙古人才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内教发〔2021〕14号)等政策规定和盟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的公开招聘用编计划,锡林郭勒盟部分中小学校赴包头师范学院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锡林郭勒盟31所中小学校赴包头师范学院招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57名,其中:高中教师39名、义务教育阶段教师18名(其中:初中教师2名、小学教师12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31日(不含)至2004年7月31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6.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证、学位证俱全);乡村小学(太仆寺旗骆驼山小学、多伦县大北沟小学、多伦县五号小学、多伦县黑山嘴小学)招聘岗位,学历条件放宽至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或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证、学位证俱全)。应聘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第二学位不可报考。 7.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对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符合招聘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也可报考,聘用后可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并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普通话等级要求:报考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9.专业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学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引进)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册教师或带编招聘暂未入编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过相关处分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31日(星期日)上午8:00—12:00;报名地点:包头师范学院齐志楼(从南院东门进入)。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附件2,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或现场填表,须准备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已获得证书编号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带有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的个人认定信息截图打印纸质版一份。对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须提供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6.应聘人员进入包头师范学院须持48小时内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招聘期间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并自觉服从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7.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报名当天告知应聘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3.面试方式:音乐、体育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备课40分钟、讲课10分钟)”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60%。其他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备课40分钟、讲课10分钟)方式进行。 4.英语教师岗位须用英语面试,其他岗位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对不按要求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5.本次招聘面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从相应岗位未进入体检环节、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考察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最低服务期限。旗县市(区)学校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招聘单位须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等材料中注明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同时在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5.对聘用文件印发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岗前培训。由招聘学校隶属关系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7.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纪委监委派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报考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疫情防控事宜,严格按照招聘院校所在地最新规定执行,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招聘院校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公告。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锡林郭勒教育”和有关院校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9—8268941(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各地各校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附件1) 监督电话: 0479—8221201(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派驻盟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479—8278199(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锡林郭勒盟中小学教师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3日 di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