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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2-04-28 11:22:33    点击: 次   来源:青海省人社厅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评选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5号)要求,通过全省各级司法机关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把关、组织考察、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省评选推荐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领导小组研究,拟推荐西宁市司法局、海南州司法局、青海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等3个单位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司法局副局长宋瑞兵,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司法局尖扎滩司法所所长仁增,省女子监狱党委书记、政委郭海彦,格尔木强制隔离戒毒所警戒护卫大队大队长阿彬等4名同志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西宁市城北区司法局红梅调解室专职调解员常有梅,青海浩门欣源农业有限公司七大队大队长米粮,青海言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姜有生等3名同志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7日至5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形式反映相关情况,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省司法厅政治部组织培训处

 0971-8247621,8247792(传真)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和表彰奖励处

 0971-8258205

电子邮箱:529782325@qq.com

通讯地址:西宁市南山路11号省司法厅政治部组织培训处                                 

 

 

                                                                青海省评选推荐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附件:

一、拟推荐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3个)

1.青海省西宁市司法局:

西宁市司法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律师行业党建、公证便民服务等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一是在全国地市级司法行政机构中率先设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科,得到司法部高度认可。二是出台了全国首部规范建设绿色发展城市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西宁市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促进条例》。三是开发建设“12348西宁法网”三端,年均法律事务咨询3.6万人(次),“律师预约”与“在线公证”服务为西北首创。四是全市律所年均参与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200余场次,年均完成法律援助3000件,各级司法鉴定和公证机构年均办理公证1.3万件、司法鉴定5000余件。五是设立市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年均调处纠纷9000余件,调解成功率96%以上。六是积极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在全省率先启动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项目,多次获得全省及全国奖励。

2.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狠抓法治建设关键,先后制定《海南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海南州“法律十进”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两个规划一个纲要”的《海南方案》,修改《海南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制发《“八五”普法规划》,出台海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办法》等4项立法项目,为法治海南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五年来,全州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380万元,建成6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6个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站、476个行政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并开通“12348”海南州法网,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累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372人次,办理各类案件6147件,公证4379件,司法鉴定1530件;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604个,推广创新“枫桥经验”海南化,共建成规范化司法所29个,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6118件。成功申报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8个,并完成全省首家宪法馆建设。

3.青海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作为全国监狱系统唯一一家三甲综合医院,始终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先行,全力以赴投身监管医疗安全和临床医疗服务。强化监狱分院建设全方位指导,年均罪犯门、急诊量达2000余人次,有效缓解了监狱监管安全压力,为青海监狱系统连续20年实现“四无”目标、监管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奠定了坚实基础。深化“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服务理念,成立多支藏区支援医疗工作队,长期驻守在果洛、玉树、海北等海拔4000米以上雪域高原医治病患,先后组织33名医护人员赴布隆迪参与国际医疗援助。积极投身抗疫战斗,新冠疫情发生以来,18名医护人员出征武汉,苦战52天,收治确诊病例346例,500余名医务人员冒雪出征,参与完成2021年青海西宁、海东市全员检测任务,累计为全省群众提供核酸检测27.4万例,全院核酸检测量达108万例,疫苗接种5.6万剂,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二、拟推荐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4名)

1.宋瑞兵,男,汉族,1974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司法局副局长。参加工作25年来,他始终把忠诚的政治品质、坚韧的工作作风,带到他热爱的岗位当中,坚决担起职责使命,积极推广“枫桥经验”,立足一线做法治宣传带头人,不断扩大法治文化阵地,使格尔木市的法治宣传实现了“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报道、报纸有文字”的全媒体覆盖;他热爱公益事业,持续资助来自贵州望谟县的多名困难学生,累计捐款上万元,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先后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从事普法工作20年以上荣誉个人”;“州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市建政60周年优秀共产党员”;“安全社区创建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2.仁增,男,藏族,1972年8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司法局尖扎滩司法所所长。仁增同志从一名基层村干部遴选成为公务员并逐步成长为基层司法所长,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守初心使命、踏实肯干为民。他长期扎根基层,爱岗敬业,积极履职担当、率先垂范干事,克己奉公、任劳任怨,用自己的行动和工作业绩诠释着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司法行政干警的优良作风和政治本色,为平安尖扎、法治尖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司法局及干部群众的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先后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政法志愿之星、人民调解先进个人、民族团结模范人物、履职尽责好干部等多项荣誉称号。

3.郭海彦,男,汉族,1970年4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青海省女子监狱党委书记、政委。从警33年来,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作风扎实,工作成绩突出,与全体民警职工勠力同心、共同奋战,统筹抓好监管安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监狱连续22年实现“四无”目标。2021年监狱分别被西宁市南滩社区、西宁市城中区评为“最佳共驻共建单位”“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2021年12月,青海省女子监狱作为全省唯一一家达标推荐单位,顺利完成司法部“清廉监狱”交叉互评;2022年3月,监狱一监区被评为“青海省三八红旗集体”,特别是2021年监狱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全省监狱系统民警警礼服制作配发任务,走在了全国监狱系统的前列。

4.阿彬,男,藏族,1980年9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青海省格尔木强制隔离戒毒所警戒护卫大队大队长。参加工作以来,始终牢记共产党员身份,自觉坚守共产党员理想信念,坚守人民警察初心使命,在管教一线兢兢业业、忠诚奉献。坚持每年与戒毒人员个别谈话达300多人次,挽救了众多受毒品残害的家庭,撰写的矫治案例被司法部戒毒局评为全国案例优秀奖。2020年格尔木强戒所(一期)改扩建项目实施,作为非工程类专业及财务专业人员,阿彬同志勇挑重担,自学政府采购法、招标法、强戒所建设标准以及发改、住建、国土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流程,抓安全、抓工期、抓质量,圆满完成了组织交付的施工工作任务。

三、拟推荐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3名)

1.常有梅,女,汉族,1968年2月生,中共党员,现任西宁市城北区司法局红梅调解室专职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0多年来,无论是入冬取暖纠纷,还是邻里矛盾纠纷,她始终坚持严格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充分发挥自身丰富调解经验专业优势,通过微信跑路、QQ搭群、入户调查、实地走访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共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40余起,力争给每个当事人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和交待。由其牵头创办的“红梅调解室”,一次又一次成功化解纠纷,为维护辖区群众利益,促进邻里和睦,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调解为民的好榜样。2018年成为全省首个驻律师事务所调解室(红梅调解工作室)的首个成员,并被评为“全省模范调解员”。

2.米粮,男,回族,1972年4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青海浩门欣源农业有限公司七大队大队长。参加工作以来政治立场坚定,党性原则强,宗旨意识牢固,坚持做到了勤勉尽责、廉洁履职,高质量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动农场优化产业结构升级,做到了粮食增产,职工增收,2020年七大队油菜总产值230余万斤,超出单产指标63斤,人均增收2万余元;2021年油菜总产值360余万斤,超出单产指标76斤,人均增收达3.5万余元。他敢于担当、逆风而行,2022年门源发生6.9级地震,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排查生活区20户40间房屋和办公区、油库、场棚等重点部位,带领职工累计丈量墙体裂痕面积达1440㎡,做到了底数清、数字明,充分发挥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赢得了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

3.姜有生,男,汉族,1968年9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青海言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从业28年来,他始终坚持忠于法律、执业为民、无私奉献,共计办理各类案件千余件,涉案金额达二十亿多元,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达五亿多元。他积极参与各项公益事业,主编《企业法律事务程序指引》,自费出版五千册,作为青海省普法宣传材料向全社会免费赠送;2018年以来,个人出资、联合校友出资共计6万多元,在大通县第三中学、黄家寨中学开展“知信法教育公益活动”、设立奖学金,扶助困难学生,助力乡村振兴,并在玉树地震、郑州水灾、疫情防控中,累计捐款捐物价值10万余元。作为省委、省政府、西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和省人大“立法智库成员”,共参与制定30余件地方性法规,得到了省、市两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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