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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2年招聘7名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2-03-17 09:42:0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拟招聘司法辅助人员7人,其中聘用制书记员5名、聘任制辅警1名、聘任制文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3142004313间出生);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掌握熟练的速录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具体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登陆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ttp://dqkfq.hljcourt.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完整填写。统一将报名登记表发送到邮箱dqgxqfyzzb@163.com

2.报名时间:20223158时至31717时,以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日期为准。

3.资格审核:于20223182022320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要求的人员在笔试考试公告中公布。(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4.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

5.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6.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二)考试

考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法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阶段。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打字技能测试及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

2.资格复审。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打字测试资格。

3.打字技能测试(聘用制书记员)。打字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需要使用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打字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正确率达不到70/分钟的,取消面试资格。可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4.体能测试(辅警)。体能测试的标准及方式:辅警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X4往返跑,男子跑14秒以内;男子纵跳摸高265厘米以上;男子1000跑时间在“435以内,女子800跑时间在“430以内;男子纵跳摸高265厘米以上。体能测试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须一次性完成,出现任何情况均不予补测),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笔试和打字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地点详见网站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1.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考察阶段应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

3.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年底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4.公示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按程序报省法院备案。

(五)关于补录

对笔试和打字技能测试及体能测试成绩达到公告标准,具备参加面试资格,但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本单位将在一年内保留其面试资格,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本次招聘结束后,若聘用制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实际情况,择优从本次参加招聘的考生中递补入职。

(六)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聘用制工作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工作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等险金,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聘用制工作人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

(七)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申领龙江健康码,须在考试当天出示动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备进入考点时查验。

2.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防疫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接受龙江健康码和考试当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

4.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离。

5.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6.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公告,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法院联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有关要求

1.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弄虚作假或泄露工作秘密。违反纪律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2.参加考察的人员因疏忽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被招聘人员应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取消招聘资格。

4.招聘工作应公开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政治部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受理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监督电话:0459-6679715,政策咨询电话:0459-667955313101590406

本公告由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1职位表

附件2报名表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313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dqkfq.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23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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