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7 09:42:0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拟招聘司法辅助人员7人,其中聘用制书记员5名、聘任制辅警1名、聘任制文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掌握熟练的速录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具体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登陆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ttp://dqkfq.hljcourt.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完整填写。统一将报名登记表发送到邮箱dqgxqfyzzb@163.com。 2.报名时间: 3.资格审核:于 4.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 5.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6.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二)考试 考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法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阶段。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打字技能测试及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 2.资格复审。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打字测试资格。 3.打字技能测试(聘用制书记员)。打字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需要使用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打字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正确率达不到70字/分钟的,取消面试资格。可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4.体能测试(辅警)。体能测试的标准及方式:辅警体能测试项目包括: 5.面试。笔试和打字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地点详见网站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1.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考察阶段应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 3.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年底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4.公示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按程序报省法院备案。 (五)关于补录 对笔试和打字技能测试及体能测试成绩达到公告标准,具备参加面试资格,但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本单位将在一年内保留其面试资格,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本次招聘结束后,若聘用制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实际情况,择优从本次参加招聘的考生中递补入职。 (六)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聘用制工作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工作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等险金,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聘用制工作人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 (七)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申领“龙江健康码”,须在考试当天出示动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备进入考点时查验。 2.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防疫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接受“龙江健康码”和考试当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 4.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离。 5.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6.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公告,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法院联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有关要求 1.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弄虚作假或泄露工作秘密。违反纪律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2.参加考察的人员因疏忽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被招聘人员应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取消招聘资格。 4.招聘工作应公开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政治部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受理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监督电话:0459-6679715,政策咨询电话:0459-6679553、13101590406。 本公告由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dqkfq.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232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