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2 18:49:23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了更好发挥统计调查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讷河经济全方位振兴,缓解讷河市统计调查中心人员不足的现状,经市政府批准,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补充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调单位简介 讷河市统计调查中心隶属于讷河市统计局,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 二、选调计划 此次统计调查中心计划选调工作人员4名。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选调范围为本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热爱统计事业,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系统。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里素质。 3、学历为统招本科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及以后出生人员),男性优先。 4、专业为计算机、经济类或经济类相关专业。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单位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1、报名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简历一份。 报名时间: 报名地址:讷河市统计局4110办公室咨询电话:3323915 报名资格审查:由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合格后报市政府批准办理调入手续。报名注意事项如果报名人员超过4人,则通过考试的方式进行筛选。 2、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以百分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3、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主要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侧重考核近两年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工作表现。因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4、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讷河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人事管理程序办理调转手续。 五、纪律要求选调对象必须遵守选调的有关要求,服从选调部门的安排。对在选调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规定,由讷河市选调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本公告由讷河市统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讷河市统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qhercw.gov.cn/nehe_rcyj/20220309/68615865263298969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