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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三学、三补、 两助力”大培训大练兵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17 16:16:44    点击: 次   来源:青海省人社厅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企事业单位,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环境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青办发〔2020〕7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制定了《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三学、三补、两助力”大培训大练兵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3月12日

 

 

 

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三学、 三补、 两助力”

大培训大练兵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环境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青办发〔2020〕7号)精神,有针对性地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大培训大练兵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集重大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实,以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和继续教育培训为依托,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必备知识培训和基本功训练,着力补齐能力短板、填补知识弱项、消除经验盲区,在应对风险防控、解决突出问题、破解发展难题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适应岗位、精通业务、胜任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大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和保障。

二、重点任务

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特点,针对系统、行业、岗位实际问题和需要,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精准性,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练什么比什么”的原则,以学促干、以练促学,以比促练,自2020年3月至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覆盖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三学、三补、两助力”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即:认真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着力补齐知识短板、能力短板、工作短板;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努力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类别、多形式的大培训大练兵格局。

(一)强化“三学”,抓好继续教育培训

1.人员范围和目标:全省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强化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学习。全省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广泛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用好实践案例,开展专题培训,着力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工作思路欠缺、知识更新速度不快、先进技术不掌握、新方法新办法不会用等突出问题,切实优化知识结构、有效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努力增强创新创业能力。

2.学习内容和形式: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强化用人单位和个人在继续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认真抓实公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学习。公需科目学习,由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培训学习内容与“青海干部网络学院线上学习平台”全面接轨、相互衔接。采取“互联网+”的形式,自主进行线上免费学习,不搞多头学、重复学,突出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综合性基本知识培训和基本功训练。专业科目培训,按照“因需施培”的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继续教育机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基地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继续教育基地要依托丰富教学资源、师资力量,结合各行业部门不同层次人员、不同专业领域、不同岗位需求的实际,采取线上与线下、集中与分散、课堂讲授与实战实操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培训内容要立足科技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胜任岗位职责、精通业务。

3.学习时间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大培训大练兵要与继续教育学习管理相衔接。公需课和专业课程的承办机构要进一步丰富课程设置、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课程内容要按照我省继续教育有关政策和管理权限向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为强化学习实效,今年专业技术人员的公需科目学习不得少于45个学时,专业课程学习不得少于90个学时,计入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视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4.学习测试和考核。用人单位要建立学习培训档案和登记管理制度,对学习结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可采取专业水平测试、专项技术实际操作竞赛、专业问辩、学习成果交流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和考核。测评考核情况作为职称申报、岗位晋升、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对无故不参加大培训大练兵的人员,用人单位按照《继续教育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处理。

(二)强化“三补”,完善能力提升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制定印发的《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若干措施》(青办发〔2019〕29号)部署和要求,鼓励支持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与基层企事业单位建立“一对一”帮扶带动机制,充分发挥专家人才的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开展示范性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积极主动到企业、基层一线开展项目合作、技术指导、人员培训。

1.带教人员和目标。获得各类专家称号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骨干人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大培训大练兵中,可免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但必须结合专业专长将岗位练兵落实到教师上讲台,医生到临床,工程师到实验室、厂房工地,农牧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等基层服务活动中,把论文写在服务基层的一线,把科研成果应用到实践当中,为基层加快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支持和鼓励个人以导师制、师徒制、个人工作室等方式,在基层建立专家人才工作站室、创新实践基地。用人单位可按有关规定支付相应的报酬或给予经费资助。

2.帮扶任务和形式。围绕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深入基层,特别是要深入“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开展走访调研,深入了解基层发展的现实困难,开展最直接的帮扶活动。一是“讲授一堂高水平的指导课”,即开展一次高水平专项业务指导或实地授课,补充基层人员理论和实践知识。二是“指导解决一个技术问题”,即围绕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开展指导帮扶服务,专家和技术骨干要指导基层解决一个技术难题,并取得实效。三是“制定一个帮扶基层团队的长效计划”,即各行业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基层技术盲区,立足当前,着眼于长远,与基层单位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专家和技术骨干结合专业特长,为基层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补齐基层工作短板。四是“开展一项与基层的技术合作”,即专家、技术骨干可结合基层实际和特色,与基层人员开展项目合作,带动基层人员掌握新技术新方法,弥补业务和科研能力短版,在实践中培养基层人员,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3.帮扶要求和考核。各单位要将专家人才到基层一线开展服务的情况和绩效,纳入对各类专家人才相应的年度目标考核,精准到人、责任到人。结合走访调研,制定工作任务书、时间安排表,明确预期目标和实效。尤其要将专家人才提交的调研报告的质量高不高、授课效果好不好和是否指导基层解决技术难题等有关事项纳入考核,由单位和基层人员共同对指导帮扶效果等进行测评。帮扶期间取得的业绩和贡献,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高一层次人才项目的重要业绩成果和依据。专家人才在基层设立的服务基地,纳入国家级、省级专家服务基地推荐选拔梯队培养和支持。

(三)强化“两助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要围绕加快推进“五个示范省”建设、构建“四种经济形态”的新部署新要求,聚焦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主战场,把精力和心思用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上,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尤其要在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上体现担当作为和发挥主力军作用,在生动的生产实践中全面提升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1.重点领域和对象。重点围绕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抓好“六稳”重大工作、解决重大发展难题,在应急处置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现代农牧业、信息技术、新兴产业、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领域及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等现代服务产业方面,有针对性组织开展中青年创新骨干人才大培训大练兵,强化创新创业创造等能力提升训练,培训培养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同时,要充分利用好、落实好东西部对口支援帮扶协作机制,大力开展柔性引才引智和相关技术联合攻关,充分发挥援青人才优势和特点,借脑借力,加大对本土专业技术人才的精准培训力度,培养更多适用性、领军型的科技、教育、医疗、农牧、旅游、工程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

2.主要任务和形式。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原则,以科研项目、工程项目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建设为载体,突出“高精尖”导向,组织中青年创新骨干人才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创新实验、专项学术研讨或技术交流,科技成果试验、应用、推广等实训,可采取自主选题、单位命题、行业部门出题等多种方式进行,可成立攻关小组、课题小组、实训小组、项目突击队等,扩大实训覆盖面,同时发挥高层才人才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实践能力、团队合作、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锻炼,努力提升岗位适应、职业发展能力。

3.任务要求和考核。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知识更新拓展、技术攻关等实训锻炼,形成一份高质量的实验报告、技术总结、技术咨询报告、学术论文或参与改进一项技术规范、测试方法、工艺流程或提出有价值的新思路、新方法,加快推进科研成果转化。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须成立专业学术委员会,定期组织召开学术对实训进展情况给予指导,通过开展专家评审、评议,对存在的问题会诊把脉,并在实训结束后进行结题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年度考核、团队建设、绩效管理、评先评优有机衔接。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责任落实。大培训大练兵工作的组织实施,实行统一领导、分类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季度和年度计划管理的方式进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统筹规划管理和督促指导。各地人社部门和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要依照此工作方案,落实主体责任,结合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类别、岗位职责、职业特点,分层分类确定本行业、本地区大培训大练兵的具体任务,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安排进度和完成时限,做好与既有工作的衔接,全方位、大规模、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实施,注重选树典型,加强引领示范,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抓好项目衔接。大培训大练兵工作要与国家各项人才工程和我省昆仑英才行动计划相衔接;与引导各类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相结合、与深化省内人才智力对口帮扶工作结合、与鼓励人才到企业挂职、兼职等人才培养政策的结合,引导专家、高层次人才向基层和企业一线有序流动。同时,要与正在实施的国家课题、省内课题、技术攻关和技术推广项目搞好衔接,重视发挥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主体作用,加强与用人主体的人才培养培训规划计划的衔接。行业部门要加强对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拓宽和完善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进入“练兵赛场”的通道。

(三)抓好服务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大培训大练兵的“三学”情况,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承担公需课教育培训的青海干部网络学院,要面向社会征集应急管理培训需求,建立面向全社会的服务网络,定期发布和更新课程目录。国家级和省级继续教育基地,面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征集有关专业课程培训需求,研究拟定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模型,分类制定培训大纲,加强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实施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工程,开展培训需求调查预测和反馈工作;加强网络课程、专家师资等数据库建设。

(四)抓好质量效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各地区、各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大培训大练兵开展情况进行及时跟踪、督促落实。各有关部门、用人单位、继续教育基地要精心组织实施,因地制宜,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开展灵活多样、各具特色的培训练兵活动,强化学习效果质量考核,力戒形式主义,坚决杜绝“走过场、装样子”的行为和现象,及时总结鲜活案例、有效做法和经验,健全完善长效制度和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成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情况,每季度月末及时反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2月中旬报送年度工作总结,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总后专报省委、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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