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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时间:2020-03-15 17:46:38    点击: 次   来源:纳职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工作需要,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符合玉溪市公益性岗位使用的有关政策条件(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城镇登记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内(含35岁),文秘、汉语言文学专业的优先考虑;熟悉电脑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运用,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持有其他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3.有吃苦耐劳精神,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服从安排。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方式及报名程序

(一)招聘方式

通过简历筛选择优进入面试,依据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3月2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汇溪路上段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302室)。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曾老师 0877—6135256

2.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个人简历,其它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和A4纸复印相关证件各1份,本人近6个月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近照1张。

3.填写《2020年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A4纸打印一份,贴照片)。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校生;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三)聘用与待遇

一经聘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续聘。

执行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


四、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报名资料时应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参加考核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取消参加考核或聘用资格。


五、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施并负责解释。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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