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06 16:42:45 点击: 次 来源:青海省人社厅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加强全省技能人才培养,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39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厅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并注明联系方式。 1.发送电子邮件至252413604@qq.com。 2.将书面意见电话传真至0971—825812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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