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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变更医保缴费方式的通知

时间:2021-09-05 11:45:05    点击: 次   来源:河北人才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户下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按照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参保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医保缴费方式发生变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缴费方式:

由河北银行代扣改为税务缴纳。线上缴费可以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医保缴费业务。

2、缴费日期:

每月18日——25日期间缴纳当月医疗保险费。

3、缴费流程:

灵活就业在职人员(包括灵活就业在职转退休时需趸缴的)需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在“业务办理”中选择“社保缴纳”点击“灵活就业社保费”,再点击“灵活就业医疗缴费”。(图示如下)

第一步:

打开微信,搜索“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关注

第二步:

进入“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

第三步:

点击“社保缴纳”

第四步:

点击“灵活就业社保费”

第五步:

点击“灵活就业医疗缴费”

第六步:

输入图片验证码及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

第七步:

确认“费款所属期”及“缴费金额”无误后,输入联系电话,点击“缴费”

4、注意事项:

(1)往期有欠费的可于每月1日——25日缴纳所欠缴医疗保险费,有多条缴费记录的应逐条选择并缴纳,如果漏缴会影响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

(2)如果在缴费过程中显示为“未参保或参保信息已失效”,请根据提示到医保业务窗口办理非关键登记信息的维护。

(3)2021年7月1日起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5661.58元/月,灵活就业医保缴费标准为452.93元/月。

(4)正常缴费后三个工作日可打印发票,请联系税务热线12366。

(5)最新医保政策可关注“石家庄医保”公众号。



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医疗保险部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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