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27 13:41:47 点击: 次 来源:青海省人社厅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92号)、《青海省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青人社厅发〔2018〕108号)及《青海省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评选办法》相关规定,经4家备选受托机构自主选择,青海省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评选委员会审核,于2021年7月21日至23日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期间,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匹配之一的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议反馈,未收到该计划下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另一名投资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议反馈。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有异议的投资管理人重新选择,并报青海省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评选委员会审核备案,现将该备选计划机构投资管理人重新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匹配的投资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对评选结果如有异议,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向青海省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 系 人:李艳美 联系电话:0971—8258494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86号恒邦紫荆城四号写字楼青海省社会保险服务局基金管理处(2楼201室)。
青海省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1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