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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行业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时间:2020-03-02 11:00:54    点击: 次   来源: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江苏省交通行业宣传教育中心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中心事业发展的需要,本着自愿报名、凡进必考、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中心拟招聘人事代理人员1名,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新闻采编。

    招聘岗位职责:组织重大主题宣传策划;新闻稿件采写、编辑;新媒体内容编辑、制作。

    二、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宣传教育工作;

    2、熟悉新闻宣传和新媒体运营,有扎实的文字功底,有较强的重大主题宣传策划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5年以上新闻宣传工作经验;

    3、中共党员,新闻学或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踏实肯干。

    本次招聘中涉及年龄计算的基准时间统一为2020年2月29日。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者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能够体现工作经验的劳动合同等电子材料一起,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报名(本次招聘仅设此报名邮箱,其他报名方式均视为无效)。

    邮箱号码:732086641@qq.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姓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15日。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本人对提供的应聘材料和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中心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

    3、考试

    本次招聘将根据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择优确定人选。

    4、考核(政审)

    对确定的招聘人选进行考核(政审)。考核内容以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方面为主,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进一步核实。

    5、体检

    按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

    6、公示、聘用

    中心将根据招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政审复核结论,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将拟聘人选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上公示。

    四、录取及待遇

    录用人员由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所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不进编制),签订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相关待遇等方面执行江苏省交通行业宣传教育中心关于人事代理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

 

    附件:江苏省交通行业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江苏省交通行业宣传教育中心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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