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4 22:21:48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工作需要,木兰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信用体系建设中心在全县范围内,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选调。由人社部门具体操作,通过公开选调的方式确定人员。 二、选调数量和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选调2名工作人员。选调对象必须在木兰县人事编制平台内,有人事编制,持财政统发工资卡,县域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或工作满三年特岗教师。 三、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文字综合能力强,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学历学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工作岗位安排服从组织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取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的; 2、工作未满3年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3、历次遴选考试中被认定为舞弊等违反遴选纪律行为的; 4、受处分期间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至3月9日 报名地点:木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302室,咨询电话:18045019253。 报名要求:报名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填写《木兰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告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2比例,如果达不到报名比例将取消或缩减岗位,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选调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2比例进入考察范围,入围人员由人社局、县纪委、营商局共同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最后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聘用 对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经考察合格,按照有关部门相关要求和规定办理调转手续,予以聘用。 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木兰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1年3月3日 来源: http://mlxxxgk.harbin.gov.cn/art/2021/3/3/art_12905_1065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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