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09 20:10:09 点击: 次 来源:辽宁人社局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管部门,沈抚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辽宁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辽人社规〔2021〕1号,以下简称《工作规程》)已于2021年2月7日印发。现就做好辽宁省首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作规程》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其中,申请省级首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单位,请于3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电子邮箱:109005047@qq.com)。 二、请各市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成熟一个、备案一个、规范运行一个”的原则,做好本地区首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遴选工作,并于4月30日前将拟定的首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核。 联 系 人:王 伟 联系电话:024-22955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