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10 12:53:28 点击: 次 来源:内蒙古人才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我司公开招聘派驻乌兰察布政务服务局工作人员的计划安排,目前已确定笔试、面试合格入围培训环节的人员名单。现将名单及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一、公告期限: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25日。 二、培训入围人员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先后顺序进行选拔,仅公示入围人员名单。按拟聘专业类别人数排名前35名进行公示(最后1名并列人员一同进入培训入围人员名单)。 三、公司将对合格入围人员组织身高测量、考生身份查验、岗前培训等相关工作,培训成绩的20% 作为本次招聘考核的附加分;培训结束后按拟聘专业类别人数选拔总成绩排名前24位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入职试用。其他人员进入人才储备库,若聘用人员出现空缺时,先由人才储备库人员进行替补。 1、培训日期:2020年12月26日—27日; 1.1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岗位亟待工作人员上岗等原因,原定7日的培训期限缩短为2日,相应培训内容减少,培训达标考核难度降低; 1.2具体培训时间及课程安排以邮件形式进行回复; 1.3入围人员须按时到场,未参加培训者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 2、培训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1号楼一楼东; 3、培训成绩:培训成绩由考试成绩和培训纪律成绩两部分组成,考试成绩占80%,培训纪律成绩占20%。 4、培训要求: 4.1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核验使用); 4.2培训人员需着正装; 4.3培训时只能本人参加,不允许携带家属到场。 5、培训报名费:100元/人;考生须于2020年12月25日18时前将费用以转账形式(采用网银APP或其他方式,但不含微信支付宝转账)支付到我司财务账户(户名:胡晓婷;账号:6214 8542 9019 2045;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转账时须备注:培训费+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例:培训费+张三+7721),同时将转账凭证图片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司电子邮箱:bhrl_zp@126.com;邮件主题名称为:培训费+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 注:若您在培训公示名单中且已完成转账,将转账凭证图片发送至我司电子邮箱,但截止2020年12月25日20时您仍未收到我司回复邮件,请电话联系我司工作人员进行核实(电话:0471-5227554/0471-5312868),若您无故未参加培训,不予退费。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收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有2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居住集宁区,该2人停留地点为:乌兰察布站、虎山街道新城社区毛纺厂周边、乌兰察布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财校十字路口晨光超市,凡在12月13日16:00及之后,途经以上地点的入围人员,需及时上报,根据要求进行防控隔离,若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者,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理; 2、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须在进入考场前通过“蒙速办”APP现场扫码申领“国家电子健康码”以及现场扫描出示行程码(考生须提前确认本人手机可正常扫码),持健康码和行程码办理入场手续; 3、考生进入考场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及面试时需要按要求及时摘戴; 4、考生须主动配合体温检测,体温37.3℃以上,不得进入考场; 5、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一律不允许许参加培训;14天内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需提供5日内核算检测证明; 6、请参加培训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培训。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其他: 后续事宜将在“博华人力”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内蒙古博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 div>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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