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6 09:07:18 点击: 次 来源:辽宁人社局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省属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三网合一”和省政府“一网通办”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政务服务便民化、网络化,现对省属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和劳动用工备案业务进行流程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省属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业务办理,请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8号窗口。地址:崇山东路19号,联系电话:83988523。 二、劳动用工备案 从即日起,劳动用工备案实行网上办理,不再到现场办理纸质版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一)凡在省人社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的企业,需要首先在省政府统一信用平台进行企业实名制注册后,方可在线办理劳动合同备案业务。 (二)企业可在线办理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变更、解除或终止等备案业务。 (三)企业可在系统内自行下载打印审核通过的劳动用工备案表。 (四)进行网上劳动用工备案的企业,可不再填写《劳动合同手册》。 (五)网上用工备案申请,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联系人:张操 胡桢 联系电话:024-83988523 22955743 附件:1.系统登录操作指南 2.新签合同备案操作指南 3.续签合同备案操作指南 4.解除(终止)合同备案操作指南 5.打印用工备案表操作指南 6.关于就业招工的业务流程说明 7.关于补录劳动合同的说明 8.业务联系微信二维码 9.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10.劳务派遣合同示范文本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2020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