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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内蒙古人力资源协会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一封倡议书

时间:2020-02-12 11:46:29    点击: 次   来源:内蒙古人才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区人社厅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1号)等系列通知精神和自治区人社厅对做好人社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全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积极行动起来,疫情当前,责无旁贷,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定不移把党中央、自治区和我厅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们倡议全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一、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落实好人社部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能做的事,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能尽的责,奉献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坚强力量。

    二、大力开展网上服务。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各类招聘会、跨地区人力资源合作、人力资源培训等现场活动,要有效发挥市场配置人才作用,有针对性地收集发布节后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大力推广利用网络、手机等媒体,搭建线上供需对接平台,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为各类求职重点群体就业提供服务。要密切关注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变化,为人社部门研判形势和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三、认真贯彻应对疫情防控文件要求。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关于转发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7号])和《关于公布疫情期间内蒙古自治区216个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网点持续提供服务的公告》精神,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招聘、评价、培训线上服务和派遣、外包员工的劳动关系,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协助客户企业做好员工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四、改进服务手段方式。非常时期,要采取非常手段。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1号 )精神,加快推动经办服务模式转型升级,大力推行不见面服务,力争更多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让群众不跑腿、少跑腿。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要科学安排办理流程,简化程序、精简材料,避免出现人员密集办理业务情况,实现快办、即办。

    五、强化服务场所卫生防控措施。为保护群众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对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加强对经办大厅的消毒、清洁工作,及时对办事大厅柜台、自助服务机具等设施设备实施严格消毒,窗口工作人员应按规定配戴口罩和手套。加强员工管理,要求每一位员工,不聚集,不流动,做好自身防护,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请行动起来,勇履责、敢担当,勠力同心、共克时艰,力争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应有贡献,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工作的伟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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